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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洋槐花蜂蜜、酿造酱油、干茶树菇等

日期:01-17  点击:  属于:标准规范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分别为:

重庆逸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巴(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奉节县小不小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浪香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荣昌区广顺街道李细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峨眉山峨眉雪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峨眉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合川区京渝南腔北调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足区水帘洞酒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水帘洞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北区贞祥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臻品饮用水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冰容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祯品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3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 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